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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同名,實屬不幸

2006年06月02日

原本,我並不想參與評論這種低級都巿才會發生的鬧劇。
因為實在太低級了,香港好像已經沒有任何擁有價值的新聞似的,這樣小的事件竟然可以放大又放大,這才是奇聞…
但是當我發現,我與巴士鬧劇中的其中一位主人公「四眼青年」屬同一洋名過後,便不得不出文聲明。那個四眼青年洋名叫ELVIS,雖然我也是四眼的,洋名同樣叫ELVIS,但我不是「巴士青年」。
阿叔與四眼青年兩者相交之下,我比較支持那位阿叔,至少他有勇氣,不像四眼青年那麼懦弱無能,還要事後上電台馬後砲,但其實那個大叔好像有點精神病,也不值得可憐。
由於覺得名字已經被人影衰,所以正我考慮改名…以後叫VERGIL 、 NEGA 還是 ZEPHON才好。
神啊!請給我一點啟示…

原文
xelein — 2006-06-01 16:19:27

這篇應該是巴士大叔的最後,再說的話我也覺得聊。
預計到可能會有以下事件發生,今天才來一過大長篇

http://www.singtao.com/yesterday/loc/0601ao02.html

http://hk.news.yahoo.com/060531/10/1occ6.html

http://hk.news.yahoo.com/060531/12/1oc05.html

 【明報專訊】「巴士阿叔」陳乙東一直指事情「未解決」,昨晚終付諸行動,衝入Elvis「巴士青年」在旺角的地產公司,示意要與他握手言和。但這舉動惹怒了正在見客的Elvis,一直冷靜的他直言感到「震怒」,趕走阿叔後仍掩不住怒氣,「不想再見到他,他走來騷擾我,阻住我做生意﹗」

正當大家猶豫陳乙東是否「巴士阿叔」,「巴士青年」Elvis昨肯定地證實「是他啊﹗」看過陳乙東的「悲情故事」後,Elvis以一貫不慍不火的語氣說﹕「有關他說話的內容,我不會回應,也不會評論。」至於事發當日,陳乙東是否致電撒瑪利亞會訴心事,他淡然說﹕「點知佢,佢自己喜歡說什麼便什麼。」

那麼,Elvis想不想與陳乙東握手言和﹖「不用了﹗你幫我作個呼籲,叫傳媒不要引他來啊﹗」不過事與願違,Elvis指,昨晚7時半,正當他與客人在公司談生意時,突有記者與陳乙東衝進來,陳大聲地說要與他握手言和,Elvis見狀趕走了他。Elvis形容陳乙東的舉動是「預期之內」,但最重要是不要阻他做生意,幸客人亦體諒。有傳陳乙東稱想跟Elvis開演唱會,Elvis聽罷冷冷說「沒興趣﹗」此時此刻,Elvis只想事情盡快告一段落。(記者知道就好,還要煩人?)

這單原本是一單巴士上面的大叔大駡後生仔的案件,在玩了三四個星期後,始終餘波未了。
香港傳媒的能力真的令人驚訝,終於把事件中的所有人全部抽出。巴士大叔,被罵的後生仔,攝影師。
雖然不知道報紙是否真確,發狂大叔竟然曾經報名參加特首,二十三歳的年青人是某地產店鋪的老闆,
每次事件都令人稱奇,在香港………
最怕你無眼睇,打開眼晴必定看到新奇有趣的東西。

巴士大叔可能是『創意』的代表,展現出網上活力的一面,能夠把一些話題炒作,但輾轉相傳下去。正面的東西也開始變得負面起來。
這單的背後充滿負面的感覺……..

能被抄作的原因就是『共鳴』的感覺,如果當天大叔說的話不是『有壓力』,而是其他語句,根本就不能有任何炒作。
『你有壓力,我有壓力,社會上人人都壓力。』
這句話深得香港人的認同,很可悲。在香港,有壓力才算是生活。每人都忘記為什麼而活著。
還記得家長說到教育問題的時候,他們的反應會是『小朋友在年幼的時候應該給予適當的壓力』 有壓力是正常,沒有壓力反而是錯誤。
沒有辦法,我們要適應這個都市。

事件還可看出傳媒質素低下,原來只是一些網上流傳的小事,在傳統傳媒的喧染下,變得複雜起來。傳媒爭相報導無聊的意題,因為這單新聞已經引起香港人以至全世界人的注意。
還記得N年前的陳x康事件,傳媒給予人渣一筆『演出費』,讓報紙拍下北上尋歡的『珍貴境頭』。現在的情況和之前差不多,現在上演的是巴士大叔『單挑』青年,極無聊的事情也變成極具新聞價值。
竟然變成頭條新聞。傳媒把巴士大叔事件寫成『傳奇人物?』,開始觀察他一舉一動,最要命的還是報紙周刋和他一起起哄?最後讓他們拍到了巴士大叔重遇年青人的珍貴片段。

(在世界中?只有香港才可以看到這麼具爆炸成的新聞故事。香港人真幸福)
在香港,重要的新聞並不是對社會有重要影響的意題,而是多少人參與,多少人知道這件事。香港人擁有花生性格,什麼是花生性格?食花生,得看戲。傳媒為大衆市民的『知情權』,『求知慾』,衝入人家的地方擾民……..

『說句粗話,也可能成為當紅人物。』only in hong kong?

各位也要小心,不要在公衆『卒腳指』『放飛劍』『剪指甲』『怒罵男(女?)朋友』

這套戲越演越胡亂,越炒越爛。

巴士大叔可以成為我們茶餘飯後的笑料,但到現在,已經笑不出了。

巴士大叔提供網民一個一舉成名的夢想,自己的創作可能會在外國出現。但夢最終也會破滅。第二個夢什麼時候會到來??

這篇是最後了。





世上最懶的小說家的發明品


如果我成了小說家,那我一定是全世界最懶的小說家之一。

此話何解?

一部二手的PIII VAIO NOTEBOOK 如何可以物盡其用?

只要動動腦筋,發揮懶人天賦的創意,便可濫用科技,創造陰質生活。

首先自己要睡下隔床,然後準備索帶六條(或十二條),橡筋一盒,電拖板一個以及USB KEYBOARD一個即可。

由於時間關係,在下已經完成好了。


乍看之下,好像沒甚麼不妥。↑


換個角度看看(汗),小遊發明的架空電腦,這樣的設計除了有助散熱,還可以用來放雜物(例如眼鏡)。↑


遠看就是這個模樣,是否覺得觸目驚心?但其實很安全的,只要定期更換橡筋的話。↑


我平常就是這樣躺著打稿的了,打到累了就直接睡,很寫意…以這種狀態寫作,體力消耗 - 60% 精神集中度向上 + 50% ↑

不知能否申請專利?嘻嘻,懶人萬歲!=W=V



操控內心惡魔的六芒星手鐲


當人經歷世間種種醜惡的事,內心便會有不同的惡魔進駐,人本性會慢慢迷失,各種劣根性隨之放大,同時亦會學懂世上最好的偽裝技巧,將自己的醜陋和猙獰,完全收籠於和藹的笑容低下,叫人無從辨識。
笑裡藏刀,永遠也是叫人最防不勝防。
不過,當有一天,你的良心因長期受到邪惡念頭的壓迫而反彈,你便會從黑暗中醒悟過來,並理解自己的處境,可以密謀向背著自己譏笑的惡魔反擊。
但不通世情的人,往往只會被惡魔的甜言蜜語騙到,結果將靈魂也賤賣典當。最佳的例子,就是傳說中的巫師「浮士德博士」。

浮士德是一個為鑽研魔法,而不斷旅行的巫師,某天,他在森林深處進行惡魔召喚的儀式,他先在土地上繪出魔法陣,然後吟誦咒語,之後龍與火焰就出現,它們威脅浮士德,就在這時候名叫梅菲斯特的惡魔就現身(Mephistpheles的語源是「厭光者」的意思),浮士德與之結訂契約,自此之後的24個年頭,惡魔為浮士德效力,他也因此呼風喚雨無所不能,但當契約過了期限,浮士德便要負上沉重代價,死於非命。

但如果你見盡世態,當能明白這個故事的寓意與惡魔每句說話背後的意圖。
要做到不被惡魔控制,首先要明白大部份惡魔都遺傳了劣質基因,都很笨。
只要你定力好一點,思考縝密一點,不單可以將惡魔謊話摒絕於耳外,更可以反利用惡魔的能力,供己使用。

就如寓言故事中「樅樹樹幹中的惡魔」。
有個旅居在斯布魯克,名叫帕拉塞爾蘇斯的人,有天他在森林散步的時候,忽然聽到奇怪的聲音叫著他的名字,但是他的身邊根本沒有人,帕拉塞爾蘇斯深感疑惑,於是他大聲問道。
「是誰在叫我啊?」
他往回答的地方望去,發現大樅樹的樹幹上,被綁上一顆果實。而且上面被人以十字架慎重地加上三層封印,帕拉塞爾蘇斯立夜了解樅樹幹中有隻惡魔被關在內。
「如果你現在幫我,以後無論你要甚麼都可以!」惡魔提出這項交易條件。
後來他們交涉成功,惡魔為他提供能治百病的靈藥,以及能將所有物品變成黃金的神秘藥。談完條件後,帕拉塞爾蘇斯立刻摘下樅樹上的果實,然後樹幹的裂縫中便包出一雙蜘蛛,轉眼就變成一個其貌不揚的男人。
之後惡魔依照約定將兩種靈藥送給帕拉塞爾蘇斯,也許因為他的善心,令惡魔鬆懈下來,他將自己被關的原由告訴給他。
但他聽完過後,便問:「神父這種厲害的人物,你變成蜘蛛的話,可以敵得過他嗎?」
「甚麼?你不相信我的能力,我就讓你開開眼界吧。」
話音剛落,惡魔又變回蜘蛛,躲回樅樹幹那個窿內,帕拉塞爾斯看準時機,把果實塞回裂縫,再貼回那三種十字封印。這時惡魔知道自己中計,但已大遲,帕拉塞爾蘇斯就這樣輕易地得到兩種曠世靈藥。
後來這個故事更層風靡整個歐洲。

聽過故事,是否覺得惡魔其實比人更好騙,人類雖然不比惡魔強,但論智慧,人類絕對遠超惡魔。
同時,也因為人類擁有理性強大武器,若然學懂運用,不單能克制心魔,更加無往而不利。
所以,理性就是能操控惡魔的強大道具,它好比所羅門王差使惡魔的能力,亦如擁有至高無上魔力的六芒星手觸。
我己經懂得運用這件瑰寶,來馭御寄宿在內心的惡魔了。
但是,我卻永遠擺脫不了「女人」這種可愛的惡魔的誘惑。我已把靈魂賣給女人,當其奴隸,不過,想不到感覺竟如此美妙。



快可以擁抱夢想


我所創作的小說快要到十萬字了,目標是十五萬字,加油加油!

與夢想不遠矣。

我希望有天能看到自己的小說在書架上擺賣。

附言:「六芒星手觸」的散文有點難度,請給我多一點時間。





乞丐的智慧

2006年05月28日

和女孩子逛街,不管對方是你的誰也好,亦是件苦差,不過這與本篇文章無直接關係,容後另僻新篇再敍。

遊走旺角此等鬧巿,眼中所見離不開各式商店,擠逼的街道,步伐不一的行人,還有懸在半空、五光十色、大小不一的廣告牌。除此以外,還有各行各業努力工作的人,行業的種類,數之不盡,在那種地方,職業都離不開那幾種 - 售貨員、售貨員和售貨員,性質類近,都是以個人銷售技巧務求將公司貨品或服務賣給客人為目標,很尋常,沒有任務特別之處。不過,今天最想說的,是這樣繁華的城巿中的一個特別職業 - 乞丐。
我對乞丐的最大印象,還離不開小時候父母師長的教晦 - 如果你不努力讀書,長大就要當乞丐,所以,你要努力讀書。其實就是他們的外表,基本上都離不開衣衫襤褸、蓬頭垢面,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在地上舖一張瓦通紙皮,識點字的,還可以在其上面寫下自己的身世難處,望爭取多點同情分。但這都是我小時候的事了。

現在的乞丐,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都在黑暗的一隅起了變化,由從前的一個公式模樣,變成今日如那掛在建築物外牆上的招牌,五花八門、琳琅滿目。

真正當乞丐的原因,雖然一直都是個謎,但自我出來社會工作過幾年,就漸漸明白,其實社會裡的每個人都面對著自己的難處,當乞丐的人也是一樣,每每有自己的原因,自然難以考究,而即使訪問當時人,他也難以縷述細表。但我想最大的原因,都離不開「生活逼人」四字罷。好了,乞丐所帶來甚麼社會問題,他們的文化和背後故事,已不在討論之列,這些就留給社會學學者和星期五檔案慢慢拆解。

回歸正題,乞丐在鬧巿無處不在,人流多的地方,馬路附近,街衢,行人隧道,都能看見他們的影蹤。
本來,我對乞丐並沒有特別感覺,我認為他們都是為勢所逼的一群而已,如果他們的行為不影響到我,我也不會太理他們。
但是,現在我對乞丐的感覺,極之反感,因為現在的乞丐(或者賣藝用以乞討金錢的人),都總是叫人從心底裡孳生出一陣厭惡之感。
乞丐到底錯在甚麼地方,犯得著我們要如此的恨?你看過傷殘的乞丐嗎?他們總是不好好料理自己的傷處,好像故意讓缺了手腳的駁口,化成讓人噁心的腐爛之象,叫走過的人看見,連前天吃下的飯都差點從胃裡倒出來。
你有聽過會演奏的乞丐嗎?口琴、二胡、笛,絲絲竹竹,層出不窮,唯一想不透的是,為甚麼大都是中國樂器。有次見過一人操三器,還可以唱歌,覺得神乎其技,那麼,有問題嗎?原本演樂器,其沒有問題,但是,那像刀拉雞項的二胡聲,難聽到極致的歌喉,老土的歌,聽了叫人雞皮疙瘩,就連心裡也發毛。路人不禁咒罵,我是否前世得罪了你,你今世來報復的嗎?
有些會帶同年幼的孩子出來一同行乞,其實小孩子沒有錯,街上人多車多空氣不好,而且每個行過的人都會帶著特別的眼光看他,小孩子為甚麼要受這些無謂的苦?
而最最最最可惡的,為甚麼現在的乞丐都要選坐在路中心?

不知行乞的文化何時演變成這樣,從前乞丐是種叫人同情的職業,今日,則是種叫人生厭的職業。

今天,我走過行人隧道,有幸見到一個坐在紙皮之上的婆婆,她沒有行使任何技藝,只是靜靜的坐在路邊,她雙手合十,一臉慈祥的對著途人面泛微笑。此刻我督見她的錢箱比其他在賣藝的同業豐滿很多,便從心底裡笑出來。然後,我懷著好意,慢慢地走過去,將身上的所有碎紙都給了她,她滿足地微笑,我也笑了。這個婆婆很有智慧。一副看盡世態的臉,一副對所有都淡然以對的笑容,換來的不是憐憫,而是欣賞。離開以後,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原來行行出狀元,此言非虛,當乞丐也很需要智慧。





《達文西密碼》電影版看後感

2006年05月27日

在《達文西密碼》上映後第二天,我已經去戲院看了,以讀過原著小說的人來說,我認為電影水準很一般,若我不是看過原著,相信也和身邊的人一樣,悶出鳥來。而看完後還害我要為那個差點睡著的夥伴仔細解畫。相信若不是憑著小說的名氣和由「湯漢斯」、「安德莉塔圖」和「尚連奴」組成的強勁演員陣勢,此戲肯定會落得虧大本收場。

《達文西密碼》是部好小說,很好看,但其實這故事的主線劇情非常弱,小說好看地方就是主線引申開去的分支劇情和各種線索的典故及推論,還有每個角色的心理描寫和思考角力。

舉個例:在李爵士的私人飛機上。李爵士、蘇菲、蘭登都在努力破解傳密筒的密碼,這段劇情,原本是為鞏固之後主角所發現的秘密的真確性,但是,這段劇情部份被刪改了。小說原本的劇情是,當蘭登想出密碼,他們就非常訝異,為甚麼這就是密碼,及後諸多引申,才令他們找到真正的世紀大秘密,而更加令人震憾的,原來這個密秘早就身邊,這一切,就由一個小小的密碼全力扛起。當他們打開傳密筒,以為終於完成任務,但卻發現,傳密筒內裡還有個一模一樣,只是比例較細小的傳密筒。而電影,就是少了這一段。少了一個傳密筒,不單少了多種意涵,還失去了不可估計的趣味和驚喜,同時更令故事看起來站不住腳。

之後還有幕後真兇出現,令讀者非常訝異,真兇用槍遠距離瞄準蘇菲,以此要脅蘭登把傳密筒交給他,而蘇菲就堅持即使被殺,也不要傳密筒落在真兇之手,蘭登面對如此進退兩難的境地,就選擇背著兩人,沉默不語,小說中詳細解釋了他的動機和原因。電影版卻沒有了這段,就失去了緊張氣氛。

除此以外,還有女神崇拜、黃金比例、共濟會的由來、自古至今教會為甚麼要打壓女性地位、諸神為甚麼成了基督教眼中的惡魔和偽神、還有達文西的作品和秘密的關係,這些資料和推測在電影中都沒有明確解釋,只是輕輕帶過而已。電影就是缺少了上述與許多至關重要的情節,才變得失去趣味。令人扼腕。

越說越覺得電影極之不堪。
但理性一點想,電影不好看,也未必代表導演的功力遜,接拍《達文西密碼》的始終是金像導演,他既過得了投資公司和原著者那關,應該有一定實力,電影不好看,細想是擁有其他理由。
由文字化為影像,是另一種創造。小說無論寫得多長多複雜,讀者有的是時間,可以慢慢把書看完;但電影,在資金、時間和技術上,是有很多無法解決的難題,尤其將記錄了如此龐大內容的小說,改拍成電影,將一切壓縮在兩個多小時向觀眾統統交待,是不可能的。
由以上一切推論,最大可能這小說本身並不適合改編為電影。

有些說話,我想給所有準備看《達文西密碼》電影版的人。
如果你未看小說,但有這樣的打算,那我建議閣下先看了小說再看電影,因為我怕若然你先看電影的話,會覺得不過矣矣,離場後會對原著失去興趣。
如果你看了小說,這戲可以一看,因為除了要滿足自己的好奇心,還有要親眼去確認小說中出現過的場景,之後重讀其小說,就會再多一份趣味。
若然你無論如何也不打算看原著,那麼,這戲除了演員外,我想不出有支持你去看的理由。

到最後,《達文西密碼》是一套好小說,無論你是否擁有信仰,都值得一看。
不過,相比起《達文西密碼》,我認為蘭登初登場的《天使與魔鬼》(Angels & Demons)更加好看,更加緊張,而且更加適合改拍成電影。
期待《天使與魔鬼》會拍成電影,在這一天來臨之前,趕快去書店買一本來看吧。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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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人霸死地,人頭跌落地

2006年05月19日

媽媽又從巿儈婆婆那處撿來一大堆二手的影音器材,當中有Karaoke,小型棺材那種尺碼的揚聲器兩個…等等。
雖然那些二手設備都很新,但媽媽並沒考慮過,自己的家很小,已經沒有多餘位置,即使勉強安置又如何,那種規模的音響,在這種地方只會為別人帶來聲音騷擾。我是這樣的勸說,但媽媽不理,一意孤行,我也不管了。
引申開去,人其實很多時都沒有了解過自己的需要,就胡亂去得到一些東西,儘管那些東西對自己根本沒多大實際用途。
同時,人也很喜歡不就自己的能力去得到自己應該得到的事物,之後才後悔這結果在得到事物之前總像與已無關。
其實媽媽的任性行為只會難為了我,對上一次撿來的大熒幕電視,雖然畫面比家中的大,但型號已經很舊,而且有點殘破,顏色對比也差了,弄得畫面很暗啞,最重要的,是連紅外線遙控也遺失了,但她只會命令我和家弟去轉頻道,實行來個「人肉遙控。」
結果最後,那部辛苦搬來的電視用了幾十塊錢讓了給收賣的,唉,早知如此,當初又何需要這麼辛苦,難怪的,又不用她搬。
媽媽就是這樣任性妄為的人,上一次的教訓,她根本沒放在心,這次又來了。
都是那句,難為了我。
這時,我想起一件陳年往事,那事發生在我唸小學的時候。
N年之前,曾經有個粗口電話,只你要在電話上撥入如密碼般長的電話號碼,成功後便可從聽筒裡聽到一串粗口,但那串所謂粗口,不是亂說一通,有點像現在的Rap,而且頗有意思的,直到現在我也這樣認為。
在這個電話裡面,我曾經聽過這樣一句 - 「生人霸死地,人頭跌落地。」
套到今次的事件,便不禁苦笑起來。

人在追求非自己能力所能承受的事物,總要換來一點代價。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等價交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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